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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都有补贴!东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案出台

2024-09-10 05:16:28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从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补贴支持方案。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161号)、《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粤办函〔2024〕269号)要求,用足用好上级部门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根据《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粤办函〔2024〕269号),结合东莞实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我市可结合实际将补贴范围扩展到上述“8+3”类品种以外的“N”类家电产品,补贴按照不高于以上类似产品的标准制定。“3+N”类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如国家明确“3+N”类产品不属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则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的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按照3:7共同分担,N类产品的补贴资金由我市自行承担。

  家电以旧换新按照统一标准具体组织实施。突出东莞制造业优势,指导我市龙头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渠道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在我市明确的商家或电商平台交付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按照前述品类和标准享受优惠。如国家对回收家电有新工作要求,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商务部门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审核补贴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税务部门负责开展家电销售发票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发动生产制造企业参与活动。在省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做好活动宣传等。

  在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提交补贴申请。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职责对消费者填报的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税务部门配合做好新车销售发票审核。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商务部门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审核。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配合商务部门开展资金审核,会同商务部门做好资金拨付。公安部门负责开展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机动车注销、新车注册登记等信息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开展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匹配审核。税务部门负责配合开展新车销售发票审核。

  (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都有补贴!东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案出台(图1)

  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条件、操作流程等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商务部门负责指导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做好老旧营运货车回收拆解工作并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报废营运货车注销登记以及更新营运货车注册登记等工作。

  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套补贴4.2万元。

  按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执行。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细化申报条件和操作流程。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商务部门负责指导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做好报废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回收拆解工作并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报废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注销登记,以及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注册登记等工作。

  在《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24〕2号)基础上,按照要求提高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报废Kaiyun体育官方网站 开云登录网站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在新增纳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无人机)、烘干机的基础上,再新增4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具体种类按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公布内容执行。

  按照《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和后续相关文件落实。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商务部门负责发动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积极承担老旧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协助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转让车辆需在《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粤办函〔2024〕269号)印发之日前(2024年8月22日)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如国家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明确标准,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汽车置换更新按照省统一标准具体组织实施。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置换并购买新车,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手续后,通过活动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商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对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交易发票及车辆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向申请人发放补贴。

  商务部门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二手车转移登记、新车注册登记信息审核。税务部门负责配合开展二手车和新车交易发票审核。在省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开展活动宣传等。

  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指引执行。

  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后,通过活动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拨付补贴。具体流程以省的具体工作指引为准。

  商务部门负责牵头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遴选并明确符合要求的销售商家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加大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产品的抽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税务部门负责新车销售发票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报废注销和新车注册登记。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协同负责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工作,其中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参与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废旧锂离子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工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中促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聚焦绿色、智能、适老,对消费者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具体品类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指引执行。

  消费者在我市明确的商家或平台购买补贴品类中的家装产品,按照标准享受补贴。我市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本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认定标准。商务部门组织相关产品的经销商参与。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民政部门配合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工作。

  (九)强化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抓好工作统筹,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按照上级部门明确的补贴标准和操作指引,落实本实施方案所列支持政策。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积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有序有力推进。市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各领域以旧换新。对于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Kaiyun体育官方网站 开云登录网站动力电池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等5类国家政策已明确品类和标准的,要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拨付资金。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3+N”家电等2类国家明确支持但尚未制定补贴标准,东莞具有突出产业优势的,结合国家、省要求和我市实际,抓紧研究明确品类和标准,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对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等2类国家支持但尚未明确品类和标准的,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准备,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国家专项实施细则出台后可立即启动实施。要密切跟进国家、省政策制定情况,如有新工作要求,及时对应调整完善我市政策,确保严格按国家、省规定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模式创新。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联接生产企业、聚集销售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优势,更好引导消费者以旧换新,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消费满意度。要推动政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金融工具,丰富消费金融产品,着力拓展汽车、高端家电等大宗消费金融服务。鼓励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产品优惠让利,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企业让利”的叠加效应。要对接好国家、省平台,积极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平台参加,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及时跟踪问效。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要做好政策协同,协调政策取向一致性,完善“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将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商市财政局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严格资金使用。市发展改革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资金分配。市财政局对以旧换新超长期国债资金单独调拨、专款专用,配合市发展改革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资金测算方案,把握力度节奏,合理拨付资金,做好监控预警,加强监督核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额度予以收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突出资金支付的简便、快捷、顺畅,用好信息化工具,强化部门间协同审核,简化补贴审核流程,减少审核层级,缩短审核时间,加快资金拨付。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建立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机制,把资金拨付效率和资金支出进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盯资金支出进度,梳理堵点难点,提出针对性措施。(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灵活调配资金。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建立的资金使用调度和灵活调配机制,对使用效率高、成效突出的部门,适当调增资金分配额度;对使用效率低、进度不达预期的部门,适当调减资金分配额度。若我市用完当年度国家和省下达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市级财政安排解决。(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资金监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电商平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必须依法依规遴选。要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切实防止空转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开通可享受优惠补贴的多元化支付方式。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加强供需对接,促进先进产品和模式交流推广。依托“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设立“两新”政策咨询热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沟通交流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办理。(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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